國家兩部委“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”(國發(fā)辦[2017]26號)提出:“到2020年底,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標準體系,形成可復制、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,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,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%以上”。
《“十三五”全國城鎮(zhèn)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(guī)劃》也提出規(guī)劃目標,“到2020年底,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類,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%以上”。
到目前為止,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如何定義,如何計算,如何統(tǒng)計有關方面并沒有明確說法。因為沒有定義,就會有引起歧義的說法,例如:2017年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指出,2016年北京市生活垃圾資源化率達到56%;在布置2017年工作任務中提出,“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回收利用,生活垃圾資源化率達到57%”。據報道,5月26日從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獲悉,北京生活垃圾處理已由傳統(tǒng)的填埋方式向資源化處理方式轉變,焚燒、生化等資源化處理方式比例由2013年的30%提高到了60%。以前,一直不明白北京市高達50%的生活垃圾資源化率是如何算出來的,從這里的敘述可以猜出端倪,北京市把垃圾焚燒發(fā)電以及所謂的生化處理都定義為資源化處理,而且把進入這些綜合處理廠的生活垃圾都算作資源化處理,盡管這些生活垃圾的最終去向還是填埋或焚燒。如果按照這樣定義,北京市有關生活垃圾處理規(guī)劃提出2020年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,也就是說2020年生活垃圾資源化率將接近100%。
虛高的生活垃圾資源化率,既不符合現實,也不利于找出問題,對促進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也無益。日本是公認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好的國家,日本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也有20%。要學習發(fā)達國家生活垃圾分類、回收利用的先進經驗,首先要對垃圾回收利用或資源化指標有明確定義、數據也需要系統(tǒng)的統(tǒng)計,了解差異,才能找到努力的方向。
下截圖: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2017年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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